一、正確定位
不管是一個人,還是一個企業,都需要給自己一個準確的定位,否則就無法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妥當。
1、物業公司是服務者,不是管理者。
廣大業主支付了高昂的房價,又支付了高標準的服務費,決不是想找人對于自己的行為橫加干涉,而是希望享受到貼心的高標準服務。我國《物權法》明確將物業公司定位為服務企業,國務院也據此修改了《物業管理條例》,這一切都表明,整個社會對物業公司的定位都發生了認知上的變化,如果物業公司自身卻不能清醒的認識到這一點,并據此調整自己的行為方式,應該為自己的發展前景感到擔憂。
2、物業公司是執行者,不是決策者。
小區應該怎樣管理,全體業主說了算。物業公司當然可以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議,擬訂一些合理的規范制度,但這些建議和制度的施行應該經過一個合適的程序:事前應先征集業主的意見,再由業主委員會通過,最后才是由物業公司負責執行實施。否則,一廂情愿的按自己的想法行事,哪怕你的想法是出于好心,也可能會激起廣大業主的不滿和抵制,增加制度實施的難度和障礙。
二、端正態度
中國人喜歡做誅心之論,可以接受你經過努力后產生的不好結果,卻不能允許你一開始就沒有端正的態度。
1、無功受祿,必受其殃。
物業公司不應為業主提出的問題感到厭煩,而是應該感到高興——因為業主在有問題的時候想到物業公司,證明物業公司在他們心目中還是有價值的。反之,物業公司決不能為拿著高標準的服務費卻一年到頭悠閑自在而沾沾自喜,反應為此感到憂慮——因為在商業社會里,沒有人能吃到免費的午餐,最終的結果是要么降低收費標準,要么卷鋪蓋走人。所以,不要一味的抱怨業主不肯交物業服務費,值得思考的是另一個問題——業主為什么不愿交物業費,想想看,有多少人在市場上買東西不付錢的?
2、讓業主看到你的誠意。
沒有人敢保證能做到讓所有人百分百的滿意,也不會有哪個業主真的會要求物業公司必須做到讓自己百分百的滿意。作為物業公司而言,關鍵是讓業主看到你認真、負責的態度—哪怕只有一分的希望,也會付出十分的努力;千萬不要讓業主看到相反的情況——原本有十分的可能,卻不愿付出一分的努力,最終使原本簡單的問題變得不可收拾,毫無信任感可言。讓業主看到誠意,并不是要求物業公司事事都做出完美結果,關鍵是讓大家看到你們在努力,要相信絕大多數的業主都是通情達理的。
3、正確認識兩種關系。
(1)開發商和物業公司之間是母、子關系。
萬科的王石有一句話講得好,“物業公司就是開發商最后的底線”。對于開發商而言,物業公司不僅代表了開發商的形象,也為開發商創造著利潤;對于物業公司而言,正是依靠了開發商,才得以擁有小區服務的前期介入權。所以,物業公司不要把自己看作局外人,一味把所有問題(如房屋質量問題、安全設施問題等)都推到開發商身上,而是要做好房產開發商和業主之間的潤滑劑,及時的上傳下達把遇到的問題解決掉。否則,不但會砸掉開發商的牌子,還會砸掉自己的飯碗。
(2)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是雇傭、被雇傭關系。
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沒有血緣關系,沒有產權關系,而是基于信任建立的一種雇傭、被雇傭關系,這種關系不是與生俱來的,也不是法定的。講的直白些,如果物業公司對于業主支付的報酬不滿意,或是認為自己沒有足夠的能力勝任業主的要求,可以要求解除服務協議去另尋雇主;反之,如果業主認為物業公司的服務過于昂貴,或者是認為物業公司的服務達不到自己的要求,也可以要求解除服務協議去另尋雇員。
三、采取行動
孔夫子有句話說,評價一個人,不但要聽其言,還要觀其行。對于廣大業主來講,評價一個物業公司的標準,絕不是聽其描繪的藍圖有多么美好,作出的承諾有多么動人,關鍵是看其有沒有采取切實有效的行動。
1、直面問題,不推諉。
物業公司就是全體業主的保姆。對于自己職責內的事情,應該積極處理;對于自己職責外的事情,如果有能力能解決,應盡可能的協助業主解決;如果的確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圍,也應及時的跟業主講明情況,并協助尋找其他的解決方案。總之,無論是不是因為自己的原因產生的問題,無論最終能否幫助業主把問題解決掉,物業公司都應該積極作出反應,千萬不要一味的推諉,只說不做,給業主發放空頭支票,對業主敷衍了事。須知道,業主對于物業公司的信任和信心就是在這一次次的推諉中遺失殆盡的。
2、迅速行動,不拖沓。
廣大業主平時反映的問題,很多都只是日常問題,并不難解決,對于這些問題,物業公司應該趁熱打鐵,及時處理或反饋。千萬不要拖沓,拖沓并不能使問題不了了之,反而會使得問題越積越多,問題越積越復雜,業主的不滿也逐漸升級,最終將使物業公司不堪重負,積重難返。前期還只是換負責人,最后肯定是換物業公司,如果目前的局面得不到根本改觀,相信這種結果是早晚的事情。想想小區才住進來200多戶就換了三個負責人,300多戶,500多戶的時候怎么辦,要知道整個小區總共有1000多戶!
四、抓住重點
物業服務經常面對很多具體的問題。作為物業公司來講,固然不能不作為,但也不需要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要分清輕重緩急,先集中有限的資源處理好廣大業主普遍關心的問題,再逐步提升小區的整體物業服務水平,相信用不了太久,物業公司在業主心目中的形象就會大大改觀。
1、治安環境問題。
這個問題之所以關鍵,不僅僅是因為它關系到廣大業主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還在于一旦發生治安事件,影響往往比較惡劣,局面往往難以收拾,最終使得物業公司陷入及其被動的局面(賠償心有不甘,不賠償就會導致局面僵硬,最終形成惡性循環)。不管是出于哪種考慮,物業公司都應積極采取措施,一方面加強自身的內部管理,另一方面催促開發商盡快落實安全硬件設施,而不是一味的逃避責任,尋找借口為自己辯解。
2、日常生活問題。
一般都是業主在生活中遇到的一些瑣屑、具體的問題,但千萬不要小視這些問題,因為它們直接關系到業主的個人生活,最能影響業主對于物業公司的印象判斷,很多業主對于物業公司的不滿都是源自于關乎切身利益的一些小事。對于物業公司來講,這些問題通常都不難解決,是以最小的付出獲取最好形象的地方。要知道,物業公司不是政府機關,小區工作也不是政績工程,不需要做表面功夫,要得就是實實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