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部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公安部門關于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物業轄區內的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物業轄區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組織部門全體人員開展各項保安工作,提出崗位設置和人員安排的意見,制定崗位職責和任務要求,主持安全工作例會;
3、熟悉物業區域常住人員,及時掌握變動情況,了解本地區治安形勢,有預見地提出對物業轄區保安工作的意見和措施;
4、積極開展“五防”(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防自然災害)的宣傳教育工作,采取切實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發生,具有突發性事故的對策和妥善處理的能力;
5、抓好對部門干部和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出并落實教育培訓計劃。